学院全体本科生: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汲取榜样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24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先进集体:学院推荐“优良学风班级”1个,学校评选;学院推荐“优良学风宿舍”若干个至学校,最终本院2个宿舍可获荣誉。
2、先进个人:学院推荐“优秀学习委员”若干名至学校,最终本院2名学习委员可获荣誉;学院推荐“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学生)”若干名,学校评选。
二、评选对象
“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籍在校本(预)科生班级和宿舍,“优秀学习委员”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籍在校本(预)科生,“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学生)”评选对象为校、院学习发展中心工作骨干。
三、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者需符合“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优秀学习委员”、“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学生)”的基本评选条件(附件1)。
四、评选流程
3月27日-4月6日,学生填写、提交“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优秀学习委员”、“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学生)”申报表及支撑材料(附件2—6),纸质版请于4月7日17:00前交到文泉北245,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ggxsb2023@163.com。
4月8日-9日,学院评审、公示上述项目获奖名单,并提交学校审核。
4月18日(周四),学校组织“优良学风班级”线下答辩,候选班级学习委员代表班级进行答辩展示(展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将对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奖者发放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获奖代表将在“学风建设月”表彰大会暨闭幕式上进行风采展示。
2、除英语四、六级成绩外,其余成果及学习成绩均依据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的时间范围内数据。
3、学院公示无异议的“优良学风班级”候选班级,请于4月10日12:00前提交答辩展示材料电子版到邮箱ggxsb2023@163.com。
4、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评者应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学校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况,将取消参评者评选资格,空缺名额,不能补报。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