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公共管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及本院出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张黎明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1063

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更好地服务我院广大学子,提升学生会服务水平,促进学院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于2023518日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我院学生代表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代表名额

我院学生会根据校学生会《关于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预通知》的相关要求:非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同时,结合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人数和代表性原则确定,决定本次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共57名。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各选举单位原则上参考以下名额分配:

年  级

学院学代会

学生代表总数

学校学代会

学生代表候选人总数

学校学代会

常任代表候选人总数

2019

5

1

0

2020

23

3

1

2021

23

5

1

2022

6

3

0

注:详细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代表产生办法

(一)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1.产生程序

公共管理学院学代表的产生可采取学生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上报至班级,班级按照各班所分配的学代表名额进行班内民主选举,选举结果需在班级内公示并上报至学院,再由学院老师和学生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最终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正式学代表。

2.评选条件

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b.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坚定,品学兼优,艰苦朴素,吃苦耐劳,作风优良,可酌情考虑推荐基层理论学习骨干及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代表。

3.具体流程

各班应召开班级会议,根据评选条件等相关要求,依照民主投票方式选出各班学代表推荐至学院,推荐为学代表的学生需填写电子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附件3

(二)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和常任代表

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及常任代表按照年级、班级分配,从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中推荐产生,并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代表名单届时将在院网进行公示。

三、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内容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双一流”建设、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工作安排

1.各班级学代表要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每位代表至少提交1份提案。

2.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统筹下,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将对提案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至校学生会,督促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院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院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选举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表的推选工作。

2.各选举单位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代表推荐工作做到民主、公正、公开,确定代表后,将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3.请各班于514日(周17:00将电子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附件3打包发送至学生会秘书处邮箱zuelggmsc@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均命名为XX班学代会材料”


附件: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docx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xls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20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