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21浏览:458

学院2017届全体同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519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2017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25% ,我院2472017届应届毕业生,可推荐优秀毕业生62人,各班分配名额如下:行管1301班分配14人,公管1301班分配12人,劳保130115人,劳动130112人,城管13019人。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人民奖学金;

4.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必修课程因不及格重修不超过1门;

5.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6.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报学校单独审批,不占用学院推荐计划:1)由学校推荐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2)由学校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或其他重要活动,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或省级一等奖(含)以上者;3)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者;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工作者;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参加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三支一扶计划者;4)当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者;5)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成立以学院副书记担任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协调,严肃认真地处理评比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各班级组成班级评审小组,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评选出符合条件优秀毕业生。

3.学院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 公示的评选程序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学院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确保推荐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四、材料报送

1.单独审批系列(1128日之前)

符合单独审批的同学请于1126日之前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院黄老师(文泉楼北245)。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同学如数于1128日之前上报学工部(文潭楼203),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单独审批表彰名单后反馈学院。(注:请符合单独审批条件的同学尽可能申报此系统,此系列没有名额限定,只要符合条件就能评比)

2.学院推荐系列(1215日前)

个人申报,1121日——1130日,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交各班评审小组。

班级评审,121日——126日,各班按评审条件和分配名额评审本班推荐名单,并在班级群上公示。

学院审核,127日——128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各班上报推荐名单。

学院公示,129日——1214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名单在学院网上和公示栏上公示。

上报名单,1215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推荐系列材料(汇总表、登记表)报送学工部(文潭楼203),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

特别要求: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汇总表填写要求:在校期间所获奖学金栏请按照获奖学年、奖项名称及奖学金等次填写,示例:“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二等人民奖学金。)。2学院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学校审核或公示期间发现条件不符者,一律取消个人参评资格及学院相应推荐指标。

特此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1121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二:2017届优秀毕业生单独推荐系列汇总表.xlsx

附件三:2017届优秀毕业生学院推荐系列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