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 2016 年“中行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09浏览:577

公管全体本科学生: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不断创新、友爱助人、立志成才,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在我校设立中行奖学金。公管学院本科生将推荐2人参评“中行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日制普通在校 2013 级、2014 级、2015 级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我院本科生奖励名额2名,奖励标准为 5000 /人。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在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2015-2016 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 30%;有在校创业经历或者创业项目,或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或在校内外做好人好事(如见义勇为等)被校内外媒体刊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 50%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 2、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 3、有不及格记录者; 4、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五)获得 2015-2016 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本次中行奖学金。

五、评选程序

(一)报名。119—15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文泉楼北245)提交《中行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2),并提交成绩单、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评审。1116—17日,学院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初审。

(三)公示。1118—20日,学院在公告栏和学院网站上公示初审推荐名单。

(四)申报。 11  21 日,学院将《2016 年中行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 3)、《中行奖学金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学工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联系人:学工部赵晓(文潭楼 203,电话:88386782);

(五)学工部、研工部汇总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确定中行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  11 9

附件2:中行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3:2016年中行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