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校级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01浏览:185

各年级: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要求,经院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五四”综合表彰校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优秀集体(4项,详细说明见附件)

1.红旗团支部

2.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已完成申报,需全校复审答辩)

3.校级文明寝室(已完成申报)

4.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有志愿服务工时及备案要求,班级申报,院团委审核)

(二)先进个人(3项,详细说明见附件)

1.优秀团员

2.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

3.优秀志愿者(有志愿服务工时及备案要求,个人申报,院团委审核)

二、申报说明

各项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

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2013排版,纸质版材料采用简装A4纸黑白双面印刷;工作总结的正文部分使用仿宋GB_2312字体,四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十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二)字数要求

申报材料不多于2000字。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三)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院团委组织部或院学生会秘书处。

(四)申报时间

除附件内以及后续通知特别规定外,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4月8日8:00-17:00,电子申报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4月8日17:00。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评优工作落实好。

(二)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年级要以民主集中制为评优工作的指导原则,要遵循优中选优的评优原则,严格执行差额选举的评选方式,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完成质量,在评比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履行评优工作公示程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评优工作的公开度与透明度。

(三)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各年级要通过本次评优工作,积极推荐、选树和宣传一批青年学生集体和个人典型,引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级团学组织工作科学发展。

四、名额分配

2012级:参照惯例,奖项名额预留院级团学组织使用;

2013级:红旗团支部1个;优秀学生干部5个;优秀团员5个;

2014级:红旗团支部2个;优秀学生干部5个;优秀团员5个;

2015级:红旗团支部1个;优秀学生干部5个;优秀团员5个。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一六年四月一日

附件1

“红旗团支部”评比办法

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协助校团委组织“红旗团支部”的申报工作。申报者应对照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分量化标准,向所属分团委(团总支)提交申报材料(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字数控制在2000以内,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分团委(团总支)根据《评比办法》对申报的团支部进行初评,在校团委分配的表彰数额内产生报送入选名单,于规定时间内将初评入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一)思想政治引领工作(16分)

1.在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为实现“中国梦”的目标奋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团支部思想政治引领工作。(4分)

2.定期学习理论知识,并以各种形式对班级团员青年进行爱党爱国爱校教育,增强团员青年的班级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4分)

3.围绕“中国梦”、“与信仰对话”、“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积极开展一系列思想性、教育性、趣味性相结合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分)

4.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号召,及时有效地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向团员青年传达上级思想动态,引导团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类活动,为团支部、学院、学校的发展积极献策。(4分

(二)组织建设(20分)

1.团支部机构健全,支部成员分工明确,团支部工作有序进行。(5分)

2.换届及时,换届方法程序合理,公正、公平、公开。(5分)

3.团支部考评制度完善,公正、公平、公开。(5分)

4.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定期适时了解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态,并指导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5分)

5.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定期适时了解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并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5分)

(三)作风建设(12分)

1.团支部成员在班级建设中群策群力,不断提高班级凝聚力。(4分)

2.团支部成员在班级组织建设中勇于承担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自觉接受班级团员的监督,并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言行,严格要求自己。(4分)

3.团支部成员个人修养良好,学习勤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踏实肯干,政治理论素养较高,遵纪守法,集体荣誉感强,能起模范作用。(4分)。

(四)日常工作(24分)

1.团支部组织生活、例会等规范化,做有详细记录和总结,记录和总结保存完好。(3分)

2.适时组织班级同学联谊活动,促进团支部内部及团支部间的交流,增进班级同学感情,团支部凝聚力较强。(3分)

3.团支部在班级中的威信高,积极主动地对班级工作进行思想指导、组织协调,且效果好。(3分)

4 适时组织团支部成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相关实践活动,培养同学们的综合能力。(3分)

5.积极参与校级、院级的各项活动、会议,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指示精神。(3分)

6.积极与兄弟团支部联系交流合作,与兄弟团支部关系良好。(3分)

   7.按时足额收缴班级团费,并按时如实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3分)

8.认真对待并按时报送上级团组织需要的各种资料,反馈基层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高效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3分)

  (六)其他

此项为附加项,如有以下情况,可在原有100分满分基础上另行加分,作为附加分:

团支部或团支部成员在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分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在各级各类活动中获奖。(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5分,校级加2分)

团支部举办活动等在相关媒体上(校级及以上)报道。(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8分,市厅级加5分,校级加2分)

以团支部为单位无故缺席校团委、分团委(团总支)组织的各级各类团学组织活动一次及以上的团支部取消评选资格。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所有。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支部名称

所属学院

申报时间

团 员 数

党 员 数

年度推优数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此表同事迹材料、活动照片一并上报。

        3、此表可附页。

附件2

“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办法

申报单位向所属院团委(团总支)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字数控制在2000以内,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学院根据评分量化标准对申报的团日活动进行初选,于规定时间将按以下申报数额要求择优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各院“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数控制在各院团支部数的10%以内,按此比例计算不足一个的可申报一个,但每个学院申报数最高不得超过3个。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评分量化标准如下:

(一)思想性(20分)

1.活动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题材鲜明,形式活泼,体现共青团工作特色和学院专业特色。(10分)

2.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当前政治、经济、文化形势,贴近大学生生活,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弘扬时代主旋律,具有较强的时代性。(10分)

(二)创新性(15分)

团日活动能根据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行为方式,充运用挥新媒体平台,体现出广大团员青年的创造性。

(三)活动内容(15分)

团日活动能够围绕上级党团组织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将思想性、教育性和趣味性相结合,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四)现场效果(10分)

活动气氛热烈,场地秩序良好,活动中同学积极参加,并且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取得显著成效。

(五)活动组织(10分)

活动组织严密,安排恰当,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措施落实到位能够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宣传到位,相关材料报送及时,适应团日活动的要求。

(六)参与率(10分)

活动参与率高,达到团日活动申请表所报支部人数的85%基础分5分,每增加3%加1分。

(七)活动影响(10分)

活动的影响较大,,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可,具有带头示范作用;参与者通过活动,锻炼能力,增强集体荣誉感、凝聚力和战斗力,思想觉悟有所提高。  

(八)活动总结报告(10分)

  活动总结及时,团支部能够撰写客观反映团日活动真实情况的总结报告,能够及时有效地反映该团日活动各项成果。

(九)其他

此项为附加项,如有以下情况,可在原有100分满分基础上另行加分,作为附加分。

主题团日活动受到表彰或在相关媒体上(校级及以上)被报道。(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5分,校级加2分)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所有。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六年三月三十日
“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

支部名称

所属学院

支部团员数

申报时间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此表同事迹材料、活动照片一并上报。

        3、此表可附页。











附件3

“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一条  参评条件 “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我校在读本科生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班集体,热衷于志愿服务事业,能够自主举行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三个),且人均服务时数不少于10小时。

第二条  表彰名额 “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以学院为单位,上限为该院院志协所获奖项的基数与该院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班集体总数的10%(四舍五入取整)之和,不设下限。

院志协所获奖项相应基数:一等奖基数为5个,二等奖基数为4个,三等奖基数为3个,优秀奖基数为1个。

第三条  评分细则

(一)参评对象须遵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志愿者管理办法》等相关制。

(二)热衷于志愿服务事业,能够以学院为单位自主举办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三个)。

(三)积极参与和配合校志协及院志协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人均服务时数不少于10小时。

第四条  以上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志愿者协会所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志愿者协会

一六年三月

“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申报表

集体名称

集体人数

负责人姓名

服务总时数

人均服务时数

主要事迹简介:

分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此表可复制。

“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班集体”申报材料模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

申报材料

标志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XX学院XX班

                                 XXXX年XX月

一、申请表

二、目录

三、活动汇编

包括活动简介和图片

四、媒体宣传报道(必须附证明)

   媒体宣传报道排列顺序如下

1.校级媒体宣传报道

2.校级以上市级以下的媒体宣传报道

3.市级媒体宣传报道

4.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5.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

五、所获奖项(复印件即可)





附件4

“优秀团员”评比办法

“优秀团员”评分量化标准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养(25分)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10分)

2.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政治热情饱满,甘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5分)

3.集体主义观念较强,是非观念明确,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生、公民意识强。(5分)

4.积极参加党校、团学骨干培训班、团校培训班等理论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勇于进行自我批评和听取他人批评,认识和改进自身不足,提高自身素质。(5分)

(二)学习情况(20分)

1.热爱本专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专业素养高。(4分)

2.广泛涉猎非本专业知识,知识构成全面,综合素质较高。(4分)

3.学习目的明确,自觉学习团的业务知识。(4分)

4.视野开阔,具有创新思维,勇于和善于创造。(4分)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1以上(即平均分80分以上),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者。(4分)

(三)工作情况(35分)

1.积极组织、协助或参与班级团支部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团日活动,表现良好。(5分)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5分)

3. 掌握一定社交礼仪,善于与人交往,口头表达能力较强。(5分)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工作热情主动,谦虚谨慎,认真务实,遵纪守法,以身作则。(5分)

5.处处以身作则,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5分)

6.团结同学,热心帮助青年进步,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能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5分)

7.有明确的团员权利和义务观念,按时上交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和投身团组织建设,能对团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5分)

(四)综合素质(20分)

1.爱好广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个人综合素质较高。(4分)

2.勤俭节约,吃苦耐劳,合理理财。(4分)

3.与人友善,乐于助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4分)

4.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寝室卫生良好。(4分)

5.能自觉爱护校园环境,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4分)

(五)其他

此项为附加项,如有以下情况,可在原有100分满分基础上另行加分,作为附加分:

个人或个人主要负责的项目荣获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8分,市厅级加5分,校级加2分)

个人先进事迹等曾在相关媒体上(校级及以上)报道。(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8分,市厅级加5分,校级加2分)

在当年度全国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可加5分。

无故缺席校团委、分团委(团总支)组织的各级各类团学组织活动一次及以上的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所有。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六年三月三十日
“优秀团员”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政治面貌

所在团支部

所在学院

现任职务

主   要  事  迹

曾  获  奖  励

团  

团支书签字:

年  月  日

分 团 委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此表可附页。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







附件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    1

第三章  附  则 ……………………………………………    2

附  录  申请表 ……………………………………………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促进学生组织建设,树立青年学生典型,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校团委、校学生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次表彰设立“优秀学生干部”,本次评选对象为各级学生干部。评选主要包括申报、审查、公示、表彰阶段。

第三条 各院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全面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有关组织和个人警告、严重警告,取消组织评优资格等处分。

第四条 校学生会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以及相关细则进行考核与评分,校学生会、将考核结果于公示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公布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第五条 学院学生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校学生会、反映。

第二章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六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促进班风、学风以及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造就一支觉悟性高、作风优良、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在各级学生组织中开展“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七条 本奖项评选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院、班等各级学生干部。

第八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团结本学生组织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

3.坚持原则,勇于负责,讲究工作方法,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调、配合其它干部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

5.在各项活动中大胆创新,能给学生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创新性的意见或方法,为学校的发展进步作出贡献;

6.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扎实,考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第九条 评选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条 评选程序:

1.参评人员按要求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本科生统一由院学生会交至校学生会秘书处。

2.校学生会认真审核《“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对参选人员进行初评。

3.校团委对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最终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和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所有。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二○一六年三月


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所在班级

所在院部

现任职务

年度平均成绩

主 要 事 迹

曾 获 奖 励

分 团 委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 团 委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此表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3.此表可附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二○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