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本字〔2025〕30号)文件精神、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2026年1月修订)》,现将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广科、王建荣
副组长:薛新东、刘茂盛
组员:王军鹏、于长永、贺三维、郭圣乾、李荔、石玉、周利军
二、调整专业名额
学院不限制各专业学生的转出人数,有意愿转出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线上申请调整修读专业。各专业转入具体名额如下,各专业名额不互通使用。全校的转入名额见(附件1)。
学 院 | 专业(类) | 所含专业 | 转入指标计划数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城市管理 | 30 |
行政管理(数字治理卓越人才实验班) | 等额进出(一出一进) | ||
三、报名对象及要求
(一)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申请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类):
1.入学后因违纪受到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艺术专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学生。
3.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类)的。
(二)公安学类录取的学生仅限在公安学类中相关专业间调整。申请转入公安学类中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须满足公安学类中相关专业招录要求的各项条件。
(三)2024级同一专业内不同培养方向之间不予互转,学生仅可申请转入除当前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2024级跨学科大类的调整专业(类) 申请者,须降一年级修读。
四、调整修读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报名及资料填写(2月28日—3月4日)
1.2025级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点击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流程(附件2)完善报名申请中相关基础信息,填报2个志愿并检查无误后提交,提交后无法更改志愿。
2.2024级学生选择个别调整专业方式,线下报名填写《普通本科生个别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附件3),并将此表纸质版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表格电子版。
(二)转出学院资格审核(3月4日—3月9日)
1.报名结束后,学院在报名系统对2025级学生进行资格确认并通过审核(附件4)《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2026年1月修订)》。
2.2024级学生以个别转专业形式提出申请后,填写《2024级申请调整专业(类)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3.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三)转入学院审核材料并公示(3月10日—3月14日)
根据《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生进行综合全面考察,面试具体地点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四)3月19日—3月21日完成第一志愿考核,3月22日—3月28日完成第二志愿考核。
1.全部考核结束后将学生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3月30日—4月1日)。
2.如果学生同时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以第一志愿录取专业为准。
(五)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本科生院培养办(4月2日17点前)。
五、其他
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完成后,学籍异动、调整专业课程等后续通知将随后发布,请各位同学关注本科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学院纪委将对2026年度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88386832。
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2026年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指标计划表.xlsx
附件4: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2026版)(1).docx
附件5:2024级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