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6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雨发布时间:2026-01-14浏览次数:10

全院师生:

为做好20266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申请毕业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除满足以上毕业条件外,需达到学院制定的代表性成果要求。

二、工作流程

本次毕业资格申请与审核工作将依托我校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开展。工作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学业完成情况,分别在以下时间节点在系统内完成毕业申请:

1.拟在6月份申请毕业和学位:毕业申请需在系统内于3517:00前完成提交,学位申请时间按照研究生院学位办通知要求执行。

2.拟在6月份仅申请毕业:毕业申请需在系统内于6517:00前完成提交。

3.拟在6月份提前毕业: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优异、学术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达到相关文件(附件1)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要求,可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同意后,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于35日前交于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4.重要说明:自2025年起,研究生提出毕业申请前,毕业资格条件需完全满足学校要求,不再接受硕士、博士附承诺书申请。

申请路径具体如下:

1.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培养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生申请”提交毕业资格审核申请,详情参见《学生端科研成果和毕业审查操作指南》(附件6)

2.博士研究生:先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登记”将代表性学术成果录入系统,待导师以及学院审核并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要求的代表性成果后,再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培养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生申请”导入需要参加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的成果后,提交毕业资格审核申请,详情参见《学生端科研成果和毕业审查操作指南》(附件6)。

(二)学院审核

学院初审后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将审核意见提交至研究生院,详情参见《管理端科研成果和毕业审查操作指南》(附件7)。

(三)研究生院抽查审核

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对照学校及培养单位制定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核查成果真实性和达标情况等,必要时要求学生补充提供成果证明材料;​

2.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核查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结果,重点确认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是否均不超过15%等;

3.审核流程规范性: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初审、复审、公示等流程,公示内容是否完整、公示期是否符合要求,系统操作是否规范无误,对于毕结业、提前毕业、延期等整体申请情况掌握是否清晰等;​

4.材料完整性:核查审核材料的有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盖章是否完整。​

三、延期毕业手续办理

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六年的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5),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瀚北803,经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延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610日。

四、其它

申请人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附件资料.zip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