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士研究生考核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现制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4级博士研究生、2023级申请延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应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前完成,原则上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时间 | 工作安排 |
2026年5月30日前 | 博士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提交导师审核。 |
2026年6月15日前 | 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情况和平时表现,对学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语。 |
2026年6月30日前 | 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逐个进行面试和评议,给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成员均需签名)。如有意见分歧,可对是否合格投票表决,并注明投票结果。 |
以上时间供各导师组参考,考核组织及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导师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考核形式及内容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由研究生院和学院各导师组组织实施。
笔试:研究生院以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课程成绩为依据开展笔试考核,不再另行组织笔试考试。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和专业经典文献的笔试成绩以任课教师的课程成绩为准;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按照各模块的权重比例计算最终成绩。
面试:各导师组成立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论著发表、研究报告撰写、未来研究设想以及研究过程中的其他成果、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流程
1.需要参加考核的博士生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查看笔试结果,笔试相关课程成绩均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申请环节,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无资格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2.面试申请。笔试成绩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在系统中填写面试申请信息。
学院在系统管理端对博士研究生面试申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内容合格者获取面试资格,内容不合格者,予以退回,重新申请。
3.导师、辅导员评价。面试申请材料经培养单位初审通过后,学生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导师、辅导员分别在表中做评价,导师就博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态度、文献综述与口头表达、外语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价,辅导员就博士研究生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进行评价。
导师、辅导员评价完成后,博士研究生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以及面试所需其他材料提交学院,并做面试准备。
4.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和评议,判定考核等级(考核小组成员均需签名)。如有意见分歧,可进行投票表决,并注明投票结果。
等级评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者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中期考核原则上应有一定比例的不合格者。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培养单位应在一年内给予第二次考核机会,两次不合格者建议分流。
5.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秘书或负责人收齐本专业所有考核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瀚楼北803)。
6.考核结果处理。学院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出考核处理决定,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考核结果经研究生院备案后,领回《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妥善保存。
并将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录入系统,中期考核通过者可转入论文开题环节,不通过者等待下一轮考核或分流。
五、其他事宜
1.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须申请延期。在系统中填报延期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次。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2023级申请延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本次中期考核,不得再申请延期,如有特殊情况,培养单位应向研究生院提交情况说明。
2.《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将放入学籍档案归档,相关内容应认真填写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
附件: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