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非学历教育项目简介(2024年)

发布者:向双申发布时间:2024-12-19浏览次数: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学科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公共管理学院的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也是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劳动关系、公共事业管理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社会保障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公共政策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教研室是湖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学院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资源以及国内知名企业的教学资源,师资团队既有高校著名教授,又有业界精英,还有专家型官员。学院常年承接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培训、管理咨询和课题研究等社会服务工作,已累计培训企业高管和公务员干部数千人,为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024115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省委政法委共建“湖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揭牌运行。为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稳评工作进一步扩面、提质、增效的要求,根据湖北省地方标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42/T 2209-2024)中12.1.4项对第三方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业培训且成绩合格”的规定,学院将于20241224日至25日举办湖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推动我省稳评第三方机构的规范管理,帮助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了解最新政策与行业形势,熟悉掌握稳评工作规范,适应稳评工作新要求。

本项目为非学历教育项目,不授予任何学历或学位,不颁发任何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与“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等各层次学历学位教育没有任何关系。学院以自招自办自管原则自行举办本项目,项目全过程不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学院自行组织招生,不委托校外机构或个人进行代理招生。学院与学员个人签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学历教育项目培训协议》。项目费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部统一收取,不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费。

一、项目信息

【办学单位】公共管理学院

【项目名称】湖北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2024年)

【项目编号】ZUEL202412007

【办学类型】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非学历教育项目

【项目特色】为深入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源头化解措施,帮助湖北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各方了解最新政策与行业形势,提升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本项目突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核心地位,通过政府部门领导、行业专家和高校学者授课,为行业从业者提供专业指导,可以有效提升我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业者专业素质与能力,推动“稳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报名信息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2在湖北省范围内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稳定评估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及其他相关评估主体人员

【招生人数】计划200人左右、满50人开班

【报名截止】20241222

【报到时间】20241223

【报到地点】全季酒店(武汉光谷软件园民族大道店)一楼

【培训时间】20241224-1225

【联系方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向老师  谢老师027-88386936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瀚楼北东808

三、项目收费

【收费标准】1200/人(包含专家授课费、培训期间的中餐和晚餐费、证书费、学习资料费、物料费等)。培训人员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收费方式】培训人员应于20241223日晚12点前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全额缴费,由学校财务部全额开具发票。

四、培训安排

【办学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瀚楼南报告厅

【学习时长】20241224-1225日,共2

【学习方式】线下教学

【培训内容】

日期

培训内容

20241223

报到地点:全季酒店(武汉光谷软件园民族大道店)一楼

20241224

开班仪式

《湖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等政策解读

评估报告的编制、交流答疑环节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案例解读与分享(1

2024122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网络舆情风险应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案例解读与分享(2

社会稳定风险识别、分析、研判方法

结业仪式

20241226

返程

备注:共16学时,课程以主办方具体实施为准


五、证书颁发

【结业要求】完成培训计划的全部内容且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