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本科辅导员、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年寒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寒假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现将我院寒假期间的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3日。
2、加强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学生完成全部期末考试科目,经学院同意可以离校回家。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均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违反请销假制度者,学院将报送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坚持留校学生登记和重要事件报告制度。各年级辅导员要组织全体学生,于2023年1月10日前通过网上事务大厅“节假日留(离)校申请表”模块进行留(离)校登记,一人一档,准确掌握学生留(离)校情况。
各年级辅导员要全面掌握学生动态,跟学生和家长时刻保持有效联络。全体学生和辅导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学院报告。
4、各辅导员要召开年级会议、班会等加强学生寒假期间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交通、食品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防传染性疾病等各项安全事项,抵制迷信、邪教、传销、非法校园贷等活动,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理性表达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指定留校学生安全责任人,保证通讯畅通。
落实《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及温馨提示》签订工作,签收表留存各年级辅导员处备查。
5、各辅导员应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和人文关怀,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需求和困难,予以妥善解决。留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严禁存放危险物品,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人。
2024年2月9日8:00-21:00,学校开放文潭楼、文澴楼、文添楼自助终端机,已登记留校的非武汉地区学生,凭身份证签到可发放慰问金。慰问金在新学期直接打到学生银行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春节留校学生的慰问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是2024年2月24日,正式上课时间是2月26日。
各年级辅导员统计好学生返校情况后,填写《本科生2024年寒假返校情况统计报表》,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前报送院学办。
特此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