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李荔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0

全院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建设,保障广大学生民主权益,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保证学生会工作的合理有效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拟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筹备召开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51814:00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澜407教室

二、大会的主题和主要任务

(一)大会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总结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我院学生会工作所取得成绩,引导、团结和带领我院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改革创新时代精神,促进广大青年学子紧紧围绕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工作和党政工作中心,关注学院发展变化,传承公共精神。

(二)大会主要任务

认真总结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各学生组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我院学生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学生会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完善我院学生会章程,听取我院学生的意见建议,更好履行服务同学、服务学院发展的职责,构建文明校园,按照校学生会的工作要求,团结和带领全院广大学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把我院学生会建设成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服务型组织而奋斗。

三、大会主要议程

(一)学院领导致辞;

(二)听取并审议《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听取并审议《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出席我校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常任代表。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根据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出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为59人(本科生总人数的6.38%);列席代表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及学生辅导员;特邀嘉宾为校学生会成员、兄弟学院学生会代表。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学院本科生总数分配到各年级,各班级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班级人数按比例分配;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党员群众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

(二)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的产生可采取学生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上报至学院,院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以民主程序选举出参加学院学代会的正式代表。

五、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并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3人,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其产生程序为:符合主席团候选人条件的学生代表自主申报,在资格审查后,经过笔试和面试两轮考核,由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向校学生会请示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确定候选人4人(差额率为33%),会上提交我院全体学生代表进行差额正式选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X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院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班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各项参与和筹备工作。

(二)提前部署、民主推荐。为方便各班提前了解和安排代表推荐工作,代表分配名额(见附件1)根据各班人数和青年学生总数按一定比例已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由各班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以及构成要求,组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确定代表后,须在班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青年学生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三)组织动员、明确职责。各班在推荐代表的同时,需做好大会的提案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积极发动组织每一位学生代表立足实际、做好调研,围绕广大青年学生普遍关注、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提案的梳理,切实履行和发挥代表职责;每位代表至少提交一份提案。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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