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乐·发展”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开展“乐·发展”资助项目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2022级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资助项目
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通知,将学院初选名额分配如下:
可申报年级 | 乐学 | 乐职 | 乐活 | 乐创 | 乐行 | 乐课 |
2019 | 0 | 0 | 0 | 0 | 1 | 0 |
2020 | 1 | 1 | 1 | 1 | 1 | 1 |
2021 | 1 | 1 | 1 | 1 | 1 | 1 |
2022 | 1 | 1 | 1 | 1 | 1 | 1 |
最终推荐乐学项目2人、乐职项目1人,乐活项目1人,乐创项目0-1人,乐行项目0-1人,乐课项目1人,到学校参评。
四、工作流程
3月31日-4月7日,学生申报,提交附件3《2023年“乐·发展”资助项目申请表》电子版给辅导员(纸质版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
4月8-9日,各年级初选。
4月10-12日,学院综合评审、公示。
4月12日,汇总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学校。
五、注意事项
1、已获“乐·发展”项目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内不得重复申请同一子项目,所有子项目不可兼报。
2、所有项目培养期为1年。2023年12月开展中期检查,2024年5月进行结项验收。
3、对于未按要求正确使用“乐·发展”资助项目资金的,学校将视情况停止发放剩余资助金、追回已发放资助金。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乐·发展”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乐课”项目 《创意艺术与形体塑造》课程介绍.pdf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