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读懂中国·行走中的思政课” 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黎明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973

全院全体学生:

根据校团委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行走中的思政课” 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团委决定对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评比和推荐至校级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奖项名称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优秀实践成果

3.优秀实践队

(二)申报主体

1.类型一:本院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或个人,包含院级立项项目和非立项项目。

2.类型二:校级专项社会实践(返乡志愿服务队、“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寒假母校行”专项)的本院队员。

二、奖项申报

(一)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类型一和类型二的实践队队员或个人

2.申报要求:

1)每队至多可推荐一名队员,不可在本学院和其他学院(单位)多人申报;

2)说明:所有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奖项均须通过学院进行申报,不予专项社会实践队单独分配名额;

3)申报材料:《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3.本院推荐名额:6

(二)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类型一和类型二的实践队

2.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2023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2)评选环节:

经过院级推荐、校级初筛后,入选队伍须进行由校团委组织部社会实践办公室组织的答辩;在院级推荐环节,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项目,不再组织院级答辩。

请有意申报“优秀实践成果”称号的类型一和类型二的社会实践队提前准备答辩材料。

3.本院推荐名额:3

(三)优秀实践队

1.申报主体:类型二的实践队

2.评选要求:

各专项社会实践申报材料收取、队伍评选及后续答辩环节由相应组织单位进行,评选结束后将推荐队伍信息报送至校团委。学院不进行材料收取和推荐工作。

3.全校推荐名额:

1)返乡支援服务队:12

2)“公司调研与专项”专项:3

3)“寒假母校行”专项:5

(四)说明

1.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不等同于最终表彰名额。

2.各奖项评比由校团委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实践评比细则(试行)》(附件3),结合申报材料实际情况进行。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程序

申报奖项的队伍或个人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使用U盘进行拷贝,并随纸质版材料于322日(周三)21:00-21:30,统一报送至文泉北208,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送要求

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系统,相似度不得超过15%(只需对调研报告或事迹材料进行检测);查重报告纸质版须提交简洁报告,电子版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材料填写、报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

(三)名单公示

学院团委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评审后,将表彰结果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统一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附件1: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实践评比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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