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直博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魏晨雪发布时间:2022-09-23浏览次数:1137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经学院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我院拟计划2023年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现将招生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直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学院“直博”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同时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单位考核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

6.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2023年招生指标

招收专业

拟招生人数

区域经济学(直博生)

3

社会管理(直博生)

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直博生)

注:以上招收专业及招生人数仅为2023年学院拟招收计划数,实际拟录取人数根据今年各专业报考情况和考核而定,最终指标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为准。

四、招生程序

(一)考生申请

1.考生如申请直博生,除应提交普通推免生所需材料外,还应向学院提交个人简历、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学术成果证明、参与科研情况和研究计划书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名)等材料。

2.直博生接收流程,包括:考生注册、缴费、报名、学院发送复试通知、组织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均与接收普通推免生的流程相同。

3.考生在全国推免系统中报名时即区分报考类别“直博生”或“硕士推免生”,如考生填报“直博生”,则只能按直博生录取,不能按硕士推免生录取。

 

(二)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小组应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教授组成。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审核主要从四个方面对考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专业知识(25分)、既往学业(30分)、科研能力(30分)、综合素养(15分)(含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核评价标准,审核小组须严格按既定标准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分值。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可用于“直博”招生指标3倍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科研兴趣与学术潜力(40分)、专业知识(40分)、英语水平(20分)等三个方面,总分值为100分。综合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家组成(副教授及以上)。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其关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四)审批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最终成绩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学制培养

1.学制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2.培养

直博生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1年9月修订版)等文件精神执行。

六、相关说明

1.材料提交

报名“直博”博士研究生考生请于2022年9月28日16:00前将报考和相关证明电子材料扫描按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方式为申请专业+姓名+本科学校+2023公管直博。申请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进行核对,一经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