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魏晨雪发布时间:2022-04-18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2号)精神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规定,结合当前境内外疫情防控需要及我校自身实际情况,为稳妥做好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巡视组,成员为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院纪委委员;

(三)成立各专业面试工作小组,各硕士导师组组长任组长、参加面试的专家任组员。

二、考核方式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防范疫情蔓延,减少大规模人员流动,防止人员聚集,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组织考核。同时,为保障网络远程考试的安全性和公平性,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三、考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网络远程考试平台:学院本次网络远程考试使用腾讯会议平台,考生需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考试前应自行完成考前测试,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2.硬件设备:网络远程考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需使用电脑或手机(带有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考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独立、安静、无干扰的考试房间,光线适宜,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考试。

4.网络条件: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考试要求,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四、资格审核

考生须于202242111:30前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本人《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扫描或清晰拍照

3考生本人报考信息表原件扫描或清晰拍照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本科生请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2)大学期间完整的成绩单。

3)本科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不提供)

4)外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3.综合素质材料

考生本人填写并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件1),附相关支撑或证明材料。综合素质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请将以上证明及材料原件按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工作邮箱:ggxyfszx@163.com,邮件命名“姓名-报考专业-2022港澳台招生”。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考试安排

初试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给出初试分数。

初试科目为英语二(满分值为100分)、管理学(满分值为150分)、公共管理学(满分值为150分)。

复试

复试科目为人力资源管理与管理数学基础,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我院复试将于20224238:30进行,综合测试总分100分。

六、录取办法及原则

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院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工作电话:027-88386282    监督电话:027-8838693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41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