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21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方案

发布者:余珂发布时间:2022-02-17浏览次数:861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34号)文件精神、教务部《关于做好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修订)》,制定本方案。

一、2021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小组

转专业(类)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

组员:各系系主任、本科各年级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

二、报名对象和名额

学院2021级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

学院允许本科生有条件地转专业(类),申请转出的学生不得超过该专业(类)同届人数15%(含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春季补录),转入计划控制在该专业(类)同届人数5%。各专业类具体名额如下表,各专业类名额不互通使用。

专业()

2021级学生人数

转出人数(15%

转入人数(5%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

211

 

32

 

11

 

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城市管理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29

4

1

三、报名要求

(一)转入

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含院内专业(类)间调整,下同),应符合如下条件:

1.在原专业(类)学习的课程不得有不及格。

2.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高考录取时必须在同一批次。

3.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第一学期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且高考数学、外语成绩不低于单科总分的80%,且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根据学校招生政策,自主招生录取等项目不允许转专业(类)。

(二)转出

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类)的规定,要求转出我院的学生,学院按照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按专业(类)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出资格。

(三)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申请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类):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正处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的。

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允许转专业的,如艺术类专业(类)、校内二次招生项目、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参加调整修读专业(类)的。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学生报名(2211000——231600

1.学生登录教务部网站,点击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根据流程完善报名申请表中相关基础信息(附件1)。

2.完善表格信息并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进行资格审核。

3.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填报多个志愿视为无效报名申请。

(二)学院对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224——27日)

1.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2.按照本次调整修读专业(类)的转出名额限制,在系统中进行资格确认并通过审核。

3.下载打印通过审核的汇总名单,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转入学院。

(三)学院对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228——34日)

1.对申请转入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生材料,根据《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修订)》进行资格审核。学院按照申请学生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专业(类)考核的名单,面试人数按学校规定转入指标的1:1.2确定。成绩审核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2.将通过条件审核,进入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并通知学生考核时间。

(四)学院考核并公示拟转入名单(311日前)

1.本次考核,科目为转专业(类)面试,学生及时查看学院的网站通知,注意考核时间,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2.转专业(类)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心理测试。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内容包括: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占30%)、专业(类)基础知识和综合素养(占70%)。

3.学生需持有效证件参加考核,监考老师应严格核对身份,严防代考、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生。

4.考核工作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最终排名的计分办法:总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X70%+面试成绩X30%。凡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考核结束后将学生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部(31417点前)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纸制版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发教务部培养办备案。

(六)学校公示并发文(321日前)

经学校调整专业(类)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名单。转专业(类)工作完成后,学籍异动、调整专业课程等后续通知将随后发布,请各位同学关注教务部网站后续通知。

五、其他

学院纪委将对2021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全程监督。

举报、联系电话:8838559288386832

附件1: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报名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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