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李荔发布时间:2019-05-22浏览次数:587

   一、代表名额

根据校学生会对各院学生代表名额分配建议,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院学生会会员人数的7%,其中非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结合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人数和代表性原则确定,本次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共83名。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各选举单位原则上参考以下名额分配:

年  级

学院学代会

学生代表总数

学校学代会

学生代表候选人总数

学校学代会

常任代表候选人总数

2015级

15

1

0

2016级

22

4

1

2017级

28

5

1

2018级

18

2

0

注:详细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代表产生办法

(一)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学代表的产生可采取学生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上报至学院,大会筹委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原则上各班级应召开学生会议,按照所分配的学代表名额,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正式学代表,更好地履行为全校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

(二)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和常任代表

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及常任代表按照年级、班级分配,从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中推荐产生,并将在会议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内容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双一流”建设、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工作安排

1.各班级学代表要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每位代表至少提交1份提案。

2.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统筹下,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将对提案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至校学生会,督促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院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院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选举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表的推选工作。

2.各选举单位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代表推荐工作做到民主、公正、公开,确定代表后,将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3.请各团支部于5月25日18:00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附件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附件三)打包发送至秘书处邮箱ggmsc2018@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均命名为“××团支部学代会材料”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