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勤发布时间:2018-12-03浏览次数:438

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学校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通知,学院拟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澜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及名额分配

奖项名称

2015

226

2016

190

2017

236

合计

652

三好学生标兵

1

0

0

1

三好学生10%

22

19

24

65

优秀学生干部3%

7

6

7

20

文明班级

0

1

0

1

文澜奖学金

由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从“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中产生,评审结果在“典赞青春”颁奖上现场公布。不超过8人。

优良学风班级

由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从“文明班级”中产生,不超过10个。

道德文明先进个人

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事迹评定,不设指标。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个人)

由学校组织评审,不超过10项。

  二、评奖评优条件

评奖评优条件详见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730号),学年成绩摘录如下:

  1.先进集体类:“文明班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见附件一。

  2.先进个人类:

l“三好学生标兵”从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按分配名额推荐,学校组织现场答辩。

l“三好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30%,且评选年度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类奖学金)。

l“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完成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80分(含)以上,且评选年度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类奖学金)。

l“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道德文明先进个人”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不可兼得。

3.“文澜奖学金”详见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720号)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本人对照评比条件,在网上事务大厅提交申请,学院审批,学校评审。“文明班级”由班长或团支书对照评比条件在网上事务大厅提交申请,学院审批,学校评审。“道德文明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个人)”由学院推荐,通过网上事务大厅提交申请,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公示表彰。详细时间安排如下:

【学生申请】1130800——1252400

【辅导员审核】126800——12102400

【学院评审】1211800——12141700(学院公示)

【学校审批】1215日——1218

  2.“三好学生标兵”“优良学风班级”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现场答辩,评选结果在“典赞青春”颁奖典礼上现场公布。时间安排如下:

【学院推荐】1211800——12141700

【学校答辩】12月中下旬

  3.“文澜奖学金”由学校组织线下答辩评审,从年度评选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中产生,评选结果在“典赞青春”颁奖典礼上现场公布。

【学校答辩】12月中下旬。

   特此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23

附件一: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zip

附件四:评优评先系统操作指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