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安全管理规定(院网学工一栏很早就有公示,再次提醒各位在校学生)

发布者:罗媛媛发布时间:2018-09-25浏览次数:117

公共管理学院预防安全事故规定

  

  为了保证我院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和政治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请院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每个学生必须依法和依照学校的规定参加团体与政治活动。

    2、每个学生寝室必须指定一名同学为安全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工作。每个学生班的班长和党支书作为本班的安全责任人。

3、学生不得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

4、学生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随意乱接插头、插座。同学上课或遇事外出前,应及时将电源插头拔掉。

5、每位同学在思想上应经常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个人财物被骗被盗。

6、每位同学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手上现金不宜保留过多,原则上保证自己三天生活费用,其余现金要求全部存入银行,并注意保密。

7、寝室最后一位离开的学生,应将房门锁好,检查后方可离开。

8、严格限制陌生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如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与110指挥中心和校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88386111  88383110)。

9、学生的亲朋好友来访时,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陪同,不得将来访者单独留在学生宿舍和留宿。

10、学生外出时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时,一定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11、学生外出办事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应走斑马线,严禁随意横穿马路和翻越栏杆。

12、学生外出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防止钱物被盗。

13、学生外出过程中,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和校方取得联系,并通报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

14、学生外出办事后,应立即返回学校,不得在外留宿。

15、禁止学生赌博或以打麻将、斗地主等形式变相赌博。

16、禁止学生私自到校外网吧上网。

17、禁止学生擅自到江河湖海(包括无人管理的游泳池)游泳,除学校有组织的游泳活动外,出现游泳事故学校(学院)一概不负责任。

18、严禁学生私自到校外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如陪酒、陪舞等)。

19、严禁学生酗酒及与人斗殴。

20、严禁学生到校内外租房居住。

21、严禁学生从事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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