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申报 2017 届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业表彰和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黄勤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176

 

公管2017届毕业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修订)(中南大政字[2016]97 号)规定,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对到西部、基层就业以及参加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结合学校 2017 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学校将对2017届到西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表彰和奖励对象: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 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修订)(中南大政字[2016]97号)(见附件1)第四条、 第五条规定的对象,包括毕业当年630日前选聘到村任职工作以及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 扶贫工作的三支一扶计划( 含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应征入伍等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自主创业和到西部、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对非西部地区生源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的奖励范围按第五条第三款确定。

二、申报程序:由于部分省市基层项目在630日以后正式签约。经研究,决定分两批进行申报:

(一)第一批:613日前签约;

1.毕业生申报:612日之前,学生本人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就 业登记表》(见附件2,也可在就业网下载专区下载),连同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服务协议等)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黄老师,学院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交。

2.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核实,经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613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就业登记表》(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层就业奖励申 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交至文潭楼303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同放弃;

3.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第二批:614-91日之间签约;签约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申报流程如下:

1.毕业生申报:830日之前学生本人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就 业登记表》(无须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服务协议等)复印件附后。

2.申报材料提交时间9116:00前(如时间紧迫,可先传真就业证明材料,传真号码:027-88386093,后补寄其他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提交方式(二选一): (1)现场提交:工作时间内可前往文潭楼303办公室提交材料; 2)挂号信或EMS邮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邮编:430073 电话:027-88386093 特别说明:邮寄材料的提交时间以邮戳为准,使用其他快递或物流,导致材料丢失,责任自负。申请材料寄出后,请将姓名、运单号发送至 429118683@qq.com确认申请,以防邮件丢失。

三、奖金发放 按照学校最新的财务管理规定,基层就业奖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请申请人保留入学时学校寄发的中国银行卡,便于领取奖金。

以上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学校就业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pdf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登记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层就业奖励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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