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中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考”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者:贺春红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263

(新闻:万捷摄影:庞可)201748日下午4点,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办的“城乡统筹中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考”专题讲座在文泉北楼208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邀请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欧名豪教授作为主讲嘉宾。

讲座伊始,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邓汉慧教授详细介绍了此次主讲嘉宾,大家致以热烈的欢迎。  

欧名豪教授首先从城乡统筹的背景入手,分析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特征,并提出城乡失衡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国已进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城乡统筹中的核心问题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目前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村土地利用面临突出问题,如现代农业发展与农地经营规模狭小的矛盾普遍,农民增收与其土地财产性收入不足的矛盾显著,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与土地非市场化配置的矛盾突出,以及城乡统筹与城乡二元土地市场的矛盾尖锐等。  

其次,欧名豪教授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问题的制度成因,他认为当前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既缺乏激励,又没有约束;农村土地配置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社会保障体系缺陷限制了土地市场的发育;政府对土地利用的软约束,土地规制低效率等,这些都是导致土地问题产生的制度原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从中央到地方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各地试点经验表明,统筹城乡的主要土地政策为“两置换一挂钩”,即农村承包权换城市社会保障,农民宅基地、住房换城镇住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这一政策做法使得农村土地问题有所改善,但也存在着一些负面影响。因此,欧名豪教授基于城乡统筹的土地制度,提出土地制度改革的创新思维。欧名豪教授分析城乡统筹对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土地制度创新的目标,土地制度改革的取向,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土地制度改革要求。  

最后欧名豪教授详细地讲解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包括三个基本制度以及两个利益机制,分别为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效的土地市场制度,严格土地利用规制与管理制度;农村土地增值收益的共享机制、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  

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虽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但是浇灭不了同学们的热情。大家纷纷表示欧名豪教授讲解清晰,见解独到,深受启发,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