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贺春红发布时间:2017-01-09浏览次数:1598

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保证我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允许学生有条件地转专业。我院转专业工作坚持教学质量第一的宗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转出转入学生人数比例严格按学校当年规定的人数比例执行。

第四条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及学校其他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第五条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含院内专业间调整,下同),应符合如下条件:

1.在原专业学习的课程不得有不及格。

2.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高考录取时必须同一批次。

3.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且高考数学、外语成绩不低于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且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第六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要求转出我院的学生,学院按照期末考试成绩加权平均,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出资格。

第七条转专业时间为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前四周。(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执行)

第八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时必须明确选择转入专业,而且一旦批准转入,不允许申请调换。我院按照申请学生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审定参加专业复试的名单,面试人数按学校规定调入指标的1:1.2确定。

第九条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我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成的院领导小组,各专业负责人、各系系主任、本科生学办主任、教学秘书、当级学生辅导员为组员。

第十条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的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遴选转入我院的学生。

第十一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心理测试。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内容包括: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占30%)、专业基础和综合素养(占70%)。面试工作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最终排名的计分办法:总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X70%+面试成绩X30%凡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第十二条所有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只能转入同一年级。凡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需慎重决策,已经同意转入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为学习能力问题等申请转出。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1220

  关于做好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2016级调整修读专业预调出、调入指标一览表.xls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doc

  

  

公共管理学院2016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丁士军、王贞为

副组长:李明强、龚家友

组员:各专业负责人、各系系主任、本科生学办主任、教学秘书、2016级学生辅导员

公共管理学院2016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时间表

时间

工作安排

责任人

20161228日前

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至教务部学务办。

邢海亮

201719日前

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细则、领导小组组成、工作安排、咨询、举报电话、联系人等。

邢海亮

2017227-28

学生填写《审批表》,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李荔、柯锐

20173416:00

学院将审核同意后的申请转出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申请转出名单汇总表交教务部学务办和相关转入学院,同时将《审批表》交相关转入学院。

邢海亮

201737-9

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转入名单上网公示,并告知学生考核时间、地点。

邢海亮

2017310-17

学院组织考核,并上网公示各项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

邢海亮

201732116:00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审批表和相关材料交教务部学务办。

邢海亮

  

经学校调整专业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公示无异议,报校务会审批通过后发文公布最终名单。

教务部

学务办

    备注:2016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咨询联系电话:88386956(南湖),88382102(首义),联系人:李荔/柯锐

举报监督电话:88386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