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2012-2013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29浏览次数:260

 

公共管理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本科生2012-2013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总结一学年里学习生活情况,努力营造在校学生比学赶帮、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的良好氛围,现将我院本科生2012—2013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2012-2013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二学位)在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学生班级。

    二、评优项目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

    三、评选条件

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08〕19号)(附件一)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修订意见》(附件二)。

同 四、公管学院本科生2012至2013学年评优各年级名额分配表

年级(人数)

 

奖项

全院本科生总数

分配总额(744人)

2010

(274人)

2011

(263人)

2012

(207人)

一等奖(优秀学生标兵)2%

15

5

6

4

二等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3%

97

36

34

27

三等奖(单项奖)40%/人次

298

110

105

83

合计

410

151

145

114

说明:1、根据学校评选文件:学院推荐的一等、二等、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学院参评学生总数的2%、13%、40%;调整三等人民奖学金评选比例,即学院推荐的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的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1个单项奖占1个指标。

    2、评选优秀班集体按10%,全院三个年级有17个班级,可评比2个优秀班集体。请需要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准备申报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评审小组评定。

3、请各年级按以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只能少于或等于分配名额数,不得突破。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年鉴定:各年级组织各班学生填写本科生学年鉴定表(见附件三,自行下载),开展学年鉴定工作。9月22日之前以班为单位交各年级辅导员。学年鉴定表经学院审核后请送交学工部学生档案室(文潭楼210)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2、评优工作:

  (1)8月28日——9月3日,学习评优办法。建议各班在组织学年鉴定的同时进行。

  (2)9月4日——9月9日,个人(集体)申报。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个人(集体)对照评优办法,具备申报所列奖项条件者向各班委申报,自行下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附件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六)。申报表采用“一项一表”的办法填写,申报综合类奖励的同学除填写综合类奖励申报表外,应同时填写单项奖申报表。

  (3)9月10日——9月16日,汇总审核。各班汇总审核学生提交的学生奖励申报表,评审出符合评优条件的同学上报至各年级,各年级评审小组再次审核。

  (4)9月17日,学院评审。各年级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评审小组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学院对照评优办法,结合优秀个人(集体)的评选推荐比例确定综合奖、各单项奖学生名单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特别提示:学院推荐的单项奖(三等奖)的人次不得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1个单项奖占1个指标。

  (5)9月18日——9月20日,集中公示。将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各单项奖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通过网络和宣传栏集中公示并接受复议。

(6)9月21日,报送材料。公示并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汇总(见附件六、七,自行下载),纸质材料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送学工部思政办(南湖校区文潭楼107),电子版同时发送。

     个人奖项报送材料: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附件四)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附件五)

      集体奖项报送材料: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六)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七)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学校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本科生学年鉴定与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学年鉴定与评优工作。

    (二)严格评选程序。各学院在评优过程中,必须严格评选推荐程序,坚持评优标准,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从严要求,宁缺勿滥。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院应将评优办法、评优程序及评选推荐结果在全院学生中公示。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四)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率。请各学院指派专人仔细核对并输入学生的个人信息,最大限度地降低数据的差错率。因学生奖学金的发放采用汇入中行卡的方式,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好中行卡。中行卡发生过更换的同学,请持本人一卡通和新中行卡到财务部机房登记新卡号。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08〕19号)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修订意见

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鉴定表

附件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

附件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

附件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附件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