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学生申报2013年华民慈善基金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9浏览次数:44

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全体同学:

根据华民慈善基金会与我校2013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合作协议的规定,华民慈善基金会将资助我校100名2014届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我中心已于4月18日在文潭一楼招聘厅组织召开了两场项目启动说明会,我校学生已对该项目有了全面了解,为做好该项目的组织申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各学院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http://www.chinahuamin.org进行查询、注册、申请,组织学生积极申报。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13年4月22日——2013年5月9日。

二、申请条件

1.我校2014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① 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不合格者(补考通过的科目视为及格)

②受到所在学校或院系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三、资助方式

    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扶助方式分为两类,扶助对象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其中一类

    第一种类型为现金资助、能力提升、信息服务相结合的扶助方式:

1、现金资助:由基金会提供3000元人民币资助款分两次(在大四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拨付至受助学生个人账户,第一次1000元人民币,第二次2000元人民币;

2、能力提升:提供两天一晚的就业能力提升的专项培训;

3、信息服务:根据各校专业分布和爱心企业实习就业需求,通过供需匹配提供部分企业实习和就业信息服务。

第二种类型为现金资助、能力提升、就业服务相结合的扶助方式:

1、现金资助:在大四第一学期将1000元人民币拨付至扶助对象个人账户;

2、能力提升:提供两天一晚的就业能力提升的专项培训;

3、就业服务:在学生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经与就业服务机构协商,由就业服务机构为扶助对象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2014年6月30日以前,经学校、学生、就业服务机构三方一致确认履行就业服务协议仍未成功就业的扶助对象,华民慈善基金会拨付扶助对象第二笔扶助款2000元人民币。2014年6月30日以前,经学校、学生、就业服务机构三方一致确认履行就业服务协议且成功就业的扶助对象,华民慈善基金会不再拨付扶助对象第二笔扶助款2000元人民币。

   四、申请流程

1、登录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www.chinahuamin.org,认真阅读并理解《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简介》和《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受理公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2、在线注册:请牢记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

3、登录申请:登录后按照在线申请表格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4、申请学生在线填写后,需按照要求打印《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申请声明》三份材料。《申请声明》上的签名处一定要手写签名。打印的三份材料确保和网上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

5、申请学生需将每份申请材料按照《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申请声明》顺序进行装订,请用订书针统一装订在左上角,不要使用曲别针等。(申请材料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申请学生将打印装订好的材料交到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学院行政章),学院审核后于 5 月12日前统一将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送至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文泉楼北245室)。5月13日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汇总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罗老师。

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申报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整理汇总,并按照《项目申请人登记表》右上角的申请编号后4位从小到大码放装订后,将于5月17日邮寄华民慈善基金会。

  8、华民慈善基金会在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依据“项目评审体系”的各项指标打分排序,以学校为单位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最终将向我校提供排名前100名候选学生名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学院再次复查审核,如确有需要调整的学生,提供书面意见,华民慈善基金会将依据学校意见,严格按照候补学生分数排名依次替补,与我校协商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五、联系方式

华民慈善基金会于项目申请启动同期开设热线咨询电话和邮箱,咨询热线电话:010-65261396;咨询邮箱:datx@chinahuamin.org 。如在项目申请中遇到其他问题,也可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7-88386045。

 

附件: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