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与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查、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2023级本科生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公共管理学院(文瀚东813)。逾期不予受理。
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