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团支部:
2023—2024学年,我院各团支部、各团学组织在学校、学院党委的领导及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攻坚,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共青团工作院级“五四”综合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优秀集体(1项,详细说明见附件1)
红旗团支部(3个)
(二)先进个人(5项,详细说明见附件2、3、4、5、6)
1.最美团支书(3名)
2.优秀共青团员(55名)
3.优秀学生干部(48名)
4.优秀志愿者(26名)
5.团校培训班优秀学员(14名)
二、材料报送
(一)格式要求
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排版;正文部分使用仿宋字体,四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二)字数要求
集体类奖项材料字数不超过2500字,个人类奖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5日(周一)晚20:00
2.邮箱地址
“优秀志愿者”相关材料与其他材料分为两个地址申报。
(1)“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团校培训班优秀学员”材料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ggzzb2023@163.com;
(2)“优秀志愿者”相关材料发送至院志协邮箱ggzxswb2023@163.com。
3.文件命名
(1)各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材料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压缩包及邮件统一命名为“xx团支部-院级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最美团支书”的申报材料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压缩包及邮件统一命名为“xx团支部-姓名-院级最美团支书申报材料”;“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材料收取后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压缩包及邮件统一命名为“xx团支部-院级‘五四’申报材料”,内含每份申报材料名称命名为“xx团支部-姓名-奖项名称”,汇总表命名为“xx团支部-个人奖项汇总表”;“优秀志愿者”的申报材料收取后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院志协,压缩包及邮件统一命名为“xx团支部-院级‘优秀志愿者’申报材料”,内含每份申报材料名称命名为“xx团支部-姓名-奖项名称”;
(2)团学志各部门及队伍:“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校培训班优秀学员”的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压缩包及邮件统一命名为“xx部-院级‘五四’申报材料”,内含每份申报材料名称命名为“xx部-姓名-奖项名称”,汇总表命名为“xx部-个人奖项汇总表”。
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人可将申报材料自行发送至对应邮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团支部、团学组织需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落实。
2.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团支部、团学组织要以民主集中制为评优工作的指导原则,遵循优中选优的评选方针,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完成质量,在评比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履行评优工作公示程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评优工作的公平性和公开性。
3.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各团支部、团学组织要积极宣传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并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领,通过本次评优工作,积极推荐、选树和宣传一批青年学生集体和个人典型,引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科学化工作水平。
4.注意事项
(1)同一个人不可报送多个奖项,原则上一人不可得多奖。获校级“五四”综合表彰奖项后不予考虑院级奖项,个人类奖项均需附上个人成绩单一起报送;
(2)“红旗团支部”奖项2022级分流前后团支部均可参评;
(3)各团支部、各团学组织可将青年大学习、团员先进性评价作为评选重要参考指标。
四、名额分配(附件8)
(一)院级团学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共10名,部门打通申报,团学组织根据部门工作情况集中审核;团校培训班优秀学员每部门1名,共10名。
(二)志愿者协会:优秀共青团员共4名,优秀志愿者共6名,部门打通申报,志愿者协会根据部门工作情况集中审核;团校培训班优秀学员每部门1名,共4名。
院团学志共有18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可自行申报,经院团委综合评定产生。
(三)辩论队、主持人队、舞蹈队、礼仪队等团体:优秀共青团员共10名,优秀学生干部共10名,由队伍成员自行申报,经院团委综合评定产生。
(四)本科生各年级:
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各3个,各年级打通申报,经院团委综合评定产生;各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1个;各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1-2个;优秀志愿者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评定。
各团学志组织、团体队伍的最终指标,将综合各部门的工作实效、申报人的工作实况等综合确定。各年级、团支部的最终指标,将综合辅导员意见、每月定期考核情况、团支部的活力建设程度等因素确定。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956
附件7:2023-2024学年公共管理学院“五四”综合表彰个人奖项汇总表.docx
附件8:2023-2024学年公共管理学院“五四”综合表彰各奖项名额分配表.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