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部门负责人换届改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黎明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430

公共管理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适应新时期团学组织、学生工作的进一步要求,贯彻落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部门负责人换届改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范围

院团委、院学生会、院志愿者协会。

二、团学志组织部门及岗位设置

(一)部门设置

详见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部门设置》

详见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内设部门职能介绍》

详见附件3:《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关于改革团学志内设部门的通知》

(二)岗位设置

院团委内设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4人;

院学生会内设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2人;

院志愿者协会内设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

三、报名条件

各应聘报名者均需满足下述基本条件,同时根据岗位不同需满足相应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自觉在实践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或学年成绩专业(班级)排名进入前30%

3.热爱学生工作,积极服务同学;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未曾受到校级及以上违规违纪处分,自觉接受同学监督;

5.具备所竞聘岗位所需的相应专业技能。

(二)岗位条件

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内设部门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满一届校、院团学志组织(含班级、社团)学生干部

2.在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学生骨干;

3.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化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四、竞聘程序

所有报名竞聘我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内设部门负责人,须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531日(周三)

所有报名竞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内设部门换届竞聘报名表》(详见附件4)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内设部门换届竞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5,报名材料(含报名表、信息汇总表及学生成绩单)需放在命名为“团委/学生会/志协×××××报名材料”的文件夹中,报名材料需于531日(周三)12:00前发送至院学生会秘书处工作邮箱zuelggmsc@163.com

(二)资格审查:61日(周四)

院团委委托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在院团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三)面试:64日(周日)

面试考核由竞选演讲和答辩两部分组成,竞选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形式不限,由竞聘者自行选择;答辩由第二十一届团学志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问。

(四)考察、公示

综合竞聘考核面试成绩(70%)、竞聘者月度考核平均得分(占30%),得出竞聘者最终考核得分,将确定最终考察名单,组织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考察工作,考察结果报院党委批复和校级相关组织报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三天。

五、工作要求

1.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选拔输送一批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甘于奉献的学生骨干参与院团学志组织换届竞聘工作。

2.改选工作完成后,最终选出的人员名单报院党委审批,并进行公示。

3.本次换届改选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学院团委接受举报和监督,对在竞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候选人,可书面向院团委反映,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竞聘资格并在学院内部通报,进行严肃处理;最终解释权归换届选举与聘任工作小组所有。


附件: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部门设置.doc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内设部门职能介绍.docx

附件3: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关于改革团学志内设部门的通知.pdf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内设部门换届竞聘报名表.docx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学志组织内设部门换届竞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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