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相关手续办理的通知

发布者:魏晨雪发布时间:2017-06-16浏览次数:629

各位2017年录取硕士研究生:

经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我校共计2931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获批成为2017年硕士研究生新生。为方便各位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网报时的通信地址为准。系统开放期间考生若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变更了通信地址,则以变更后的通信地址为准。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取

所有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凭新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需现场刷验身份证)自取。

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

2.领取时间620(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注明身份证号、录取学院、专业)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

(二)邮寄

1.未自取的非我校通讯地址的《录取通知书》将于自取工作结束后以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2.未自取的通询地址为我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的录取通知书,请于2017621-23日工作时间内到南湖校区收发中心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硕专业学位(CFO方向)新生请和相应学院(中心)联系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重要提示

1.启封后务必仔细核对特快专递内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调档函、定向协议书(限非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中国银行卡(转发中国银行通知:部分新生开卡未成功,如EMS信封内无配套银行卡者,请自行联系:中国银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行,(02788386971

2.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仅此一份不予补办,请务必妥善保管。入学报到后“纪念联”由考生留存,“报到联”部分由学院回收做入学凭证。

3.调转档案的“全日制”新生须将《调档函》交至本人档案管理部门,且“地址联”必须粘贴在档案袋正面。新生(含跨学院报考)若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将调档函交学院,其档案由学工部统一结转至研究生院档案室。

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南湖校区文治楼309室),收件人:程老师,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904

4.《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简称《少骨定向协议》)办理说明

1)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的新生:将1份《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书》交定向就业单位,另1份自行保存。

2)录取类别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新生:将所有《少骨定向协议》交协议书的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门签字盖章。630日前将签字盖章完整的2份《少骨定向协议》寄(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少骨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101室) 负责人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706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入学事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教民厅〔20175号)、《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做好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有关事宜的通知》(教民司函〔201727号)的要求,自2017年起各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报到时间为92,报到地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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