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审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8浏览次数:288

现将如下:

一、检测与盲评对象

  凡拟在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审核具备申请答辩资格的,并通过学位论文检测的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评;硕士学位论文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30%的比例参加双盲评审。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部署,本次盲评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故本次盲评不需要再提交打印版的论文。盲评材料需在3月10日前提交至公共管理院文泉楼北205。所有参加盲评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

    1、论文原文电子版(PDF版)。PDF版论文命名规则为“1052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学校代码与学科代码学号之间用“_”号连接;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如10520_030101_100012013120001_LW。

  2、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版(PDF版)

PDF版论文自评表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如:10520_030101_100012013120001_ZPB”。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自评表等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内容均不得出现在送审学位论文材料中,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已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

    3、 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电子版)。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博士研究生以个人为单位提交,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以上材料只需要提交电子版即可,无需提交纸质版。

 《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点击本通知后面的附件下载。

    三、有关工作说明

1、博士研究生的全部参加盲评,参加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如果盲评材料准备完毕,可以在3月10日前提交至文泉楼北205办公室;硕士研究生的盲评对象确定后会通过辅导员通知到班级,届时盲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2、因本学期较短,工作内容繁重,请各位申请答辩者严格遵守相关日程安排,逾期未完成相关工作者,自担所造成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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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管理学院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