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15浏览次数:304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教育部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7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请拟申报者参考《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附件),在3月6日前先提供《项目申请书》1份及书稿1份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1套。科研部将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通过推荐的项目将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 教育部2月2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学校科研部将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推荐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5. 教育部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0日。学校将在此之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汇总申报材料,连同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上报教育部有关部门。申报材料纸质件包括(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
       6. 申报者要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注意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保证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提供的纸质件内容一致。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科   研   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