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13浏览:10

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工作要求,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组织开展本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优秀心理委员:3名,其中本科生2名,研究生1名。

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1名,从本科生优秀心理委员中推选;研究生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推选。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学院全体在职心理委员

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三、评选程序

5月12日-26日,申请人填写《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附件2)、《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优申报支撑材料》(附件3)以及《心理健康服务时长证明模板》(附件4),纸质版材料于5月26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文瀚楼北801办公室。

5月27日-29日,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

6月4日-12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组织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进行评选答辩,具体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第七届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5)。

四、其他说明

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个人评选资格;空缺名额,不能补报。

如有疑问,请致电027-88386956咨询。

附件1: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2: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docx

附件3: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优申报支撑材料.docx

附件4:心理健康服务时长证明模板.docx

附件5:关于开展第七届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