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 号)文件精神、教务部《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制定本方案。
一、2023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小组
转专业(类)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组长:院长、书记
组员:各系系主任、本科各年级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
二、报名对象和名额
学院2023级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
申请调出名额不做限制,调入名额为2023级各专业(类)在册人数的10%-15%。各专业(类)调入具体名额如下表。
我校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以专业(类)为基础,学院各专业(类)转入名额只允许在该专业(类)内选拔录取,不得打通到其他专业(类)使用。
专业(类) | 2023级学生人数 | 拟转入人数 | 拟转入比例 |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 | 200 | 30 | 15% |
行政管理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
城市管理 | ||||
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 | 28 | 4 | 15% |
三、报名要求
(一)转入
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含院内专业(类)间调整,下同),应符合如下条件:
1. 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道德品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
2. 入学后不得因违纪受到处分且在处分期内、不得在休学或保留学籍;
3. 在原专业(类)学习的课程不得有不及格;
4.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高考录取时必须在同一批次;
5.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艺术专业(类)、校内二次招生项目、国际联合办学等项目不允许转专业(类)。
(二)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申请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类):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允许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如艺术专业(类)、校内二次招生项目、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3.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参加调整修读专业(类)的。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学生报名(2月29日10:00——3月5日16:00)
1.学生登陆学生事务大厅https://a.zuel.edu.cn,点击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流程完善报名申请表中相关基础信息(附件2)。
2.完善表格信息并检查无误后提交至本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填报多个志愿视为无效报名申请。
3.学生在系统中打印出《审批表》签字后,于3月5日16:00前提交至本班学习委员,学习委员于3月6日17:00前交至文泉北209办公室。
(二)学院对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3月6日——3月12日)
1.报名结束后,各转出学院在报名系统进行资格确认并通过审核。
2.各转出学院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出通过审核的汇总名单,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转入学院。
3.各转出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三)学院对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3月14日——3月18日)
1.各转入学院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本学院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审核学生资格。成绩审核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2.将通过条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并通知学生考核时间地点。
(四)学院考核并公示拟转入名单(3月25日前)
1.本次考核,科目为转专业(类)面试,学生及时查看学院的网站通知,注意考核时间,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2.转专业(类)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内容包括: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占30%)、专业(类)基础知识和综合素养(占70%)。
3.学生需持有效证件参加考核,监考老师应严格核对身份,严防代考、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生。
4.考核工作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最终排名的计分办法:总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X70%+面试成绩X30%。
5.考核结束后将学生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五)转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3月28日17点前)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教务部培养办备案。
(六)学校公示并发文(4月5日前)
经学校汇总、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名单。
(五)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部(3月14日17点前)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纸制版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发教务部培养办备案。
(六)学校公示并发文(3月28日前)
经学校调整专业(类)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名单。
转专业(类)工作完成后,学籍异动、调整专业课程等后续通知将随后发布,请各位同学关注教务部网站后续通知。
五、其他
学院纪委将对2023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全程监督。
举报、联系电话:88385592、88386832。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