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与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现将2022级本科生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文泉楼北209)。逾期不予受理。
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