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读懂中国·行走中的思政课——青春实践,共治中国”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6-02浏览:2313

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校团委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工作安排及要求,学院团委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青春实践,共治中国

二、活动对象

全校在职专(兼)职团干部及专任教师、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内容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

1.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着眼于实现乡村振兴、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美丽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围绕党史学习、理论宣讲、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发展成就、志愿服务、基层治理等内容,以微团课、“云宣讲”、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形式,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厚植家国情怀,练就实干本领,勇担时代使命,用奋斗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用奋斗汇聚起凝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鼓励本院全体学生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内容,以推动公共治理为导向,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特色社会实践,并积极申报立项。

校级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给予立项经费10000/项,一般项目给予立项经费3000/

2.申报组别

1)组别一:院团委推荐的申报项目,队伍成员构成需占负责人所在学院50%及以上。

2)组别二:校级学生组织、“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学生社团的申报项目,队伍成员应分别均为校级学生组织、“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学生社团的正式成员。

3)组别三:在2021-2022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申报项目,队伍成员应均为对应的团支部成员。

3.申报流程

1)立项申报(529日—67日)

组别一和组别三的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其查重报告、《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材料须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提交。以上电子版材料使用U盘拷贝,一并同纸质版材料于68日(周四)中午12:00-13:00提交至文泉北208,逾期将不再受理。

电子版需提交完整版查重报告,纸质版只需提交简洁版查重报告)。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的,不予推荐申报。

2)项目初审(68日—611日)

院团委组织进行项目初审,将拟推荐的校级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报送至校团委审核。

组别一、三项目由院团委组织资格审查及初审,将进行不少于3天的拟推荐公示,公示期后将拟推荐校级项目报送到校团委审核;组别二项目由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及初审。

3)校级评审

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委对拟推荐的校级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并于校团委官网公示校级立项项目名单。

4)注意事项

各团队(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为1人;参与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作为队员参与其他团队项目,团队(项目)成员至多作为两个项目成员。

推荐申报校级社会实践的项目学术不端检测统一使用维普系统重复率15%及以上为不合格。

(二)专项社会实践

1.“返家乡”社会实践

1)实习实训·施展才干展担当

积极鼓励团员青年参与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鼓励“青马工程”学员、团学骨干围绕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需要,深入基层体悟时代变化,以劳动实践、实习实训、社区服务等方式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参与基层治理,助力家乡建设,在服务家乡、服务人民中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实际行动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中贡献青春力量。

实习实训岗位匹配信息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2)志愿服务·躬行践履砥砺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国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新试点项目湖北新时代丝路青年成长社“五进齐行”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行动部署,开展寻访、保护、发展、传承我家乡的书香文化活动,推动更多青年学子发现我家乡的书香文化,传递书香气息,将志愿服务精神带到家乡,为家乡奉献青春、智慧与力量。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探寻我家乡的书香文化”第九届(2023年)暑假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的方案》(附件3)。

3)资助育人·校地合作架桥梁

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积极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团结带领我校师生通过深度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志愿参与贫困帮扶工作、宣传交流我校学生资助政策等方式,切实加强校地合作沟通、建立长效联系机制。

具体要求详见:http://xszz.zuel.edu.cn/2023/0523/c364a334973/page.htm

4)招生咨询·招纳卓越新菁英

为充分展现学校发展历程、办学特色、学子风采,密切我校与各高中的联系,增进广大高中生对我校的了解和认同,宣传我校本科招生政策、学科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就业情况等,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鼓励团员青年在高三学生集中返校咨询志愿填报期间,走进重点中学,积极协助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遴选不超过20支实践队伍推荐至校团委立项,具体要求详见:http://bkzs.zuel.edu.cn/2023/0529/c5232a335753/page.htm

5)收入分配与共同富裕调查·经济调研助发展

《收入分配与共同富裕调查》是一个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的大型调查项目。通过定期、系统地收集中国居民收入与财富等相关数据,探讨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宏观经济话题,推动国内收入与财富研究的开放性与共享性,助力推进我国收入分配的整体性改革,为政府政策决策与社会学术研究提供数据资料。

具体要求详见校团委官网收入分配与现代财政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板块。

2.融入新发展格局·公司调研与创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鼓励团员青年依托专业指导,围绕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在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技术创新、人才用留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调研经济双循环背景下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途径;探究企业在组织结构、信息技术、商业模式、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创新,寻求解决之道,总结经验方法,并通过调查研究,模拟创建公司,形成公司章程、组织架构、商业模式、业务规划等内容,体验模拟公司运作管理。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组织开展“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附件4),拟遴选15支实践队伍予以立项。

3.赓续红色血脉·75周年校庆优秀校友寻访

以中南大75周年校庆为契机,通过寻访校友、校友访谈、访校友企业等形式,以“我与中南大的故事”为主题,进行各地优秀校友寻访实践,聆听校友的中南大故事,探寻校友成长成才之路,共叙校友情、共忆母校恩、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中原精神,以调研报告、访谈图文纪实、人物专访、视频记录等形式分享校友的求学经历、奋斗历程。

具体要求详见校团委官网校友工作与社会合作部官网通知公告板块。

四、工作要求

(一)活动开展: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各团支部进行积极社会实践开展动员。各实践队和实践个人结合实践情况,如实完成社会实践登记表填写工作,本科生202020212022级各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常规实践,填写并提交社会实践登记表(详见附件5)。

鼓励各实践团队和个人结合学院专业特点与学科优势,打造学院特色实践品牌;鼓励低年级学生走出校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

(二)材料填报:严格把关,提升质量

1.常规实践

1)社会实践登记表须双面打印,填写登记表时须使用黑色中性笔,并保持书面整洁。

2)登记表基本信息栏(前三行),学生必须依照实际实践情况如实、准确地填写。“活动日志”栏需按实际时间情况准确、清晰填写,不可过于简略。如果学生在假期有参加多项社会实践活动的,需用横线将活动日志栏分隔,并将社会实践活动日志分别填写。

3)“实践单位评价”栏,必须由实践单位签署评价、日期并盖印公章。

4)登记表右上角“编号”以及“学校意见栏”,学生开学后由学院统一收取整理并填写,学生无需填写。

5)提交要求

以个人为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须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800字且有一定质量的实践心得;以项目(团队)形式开展实践活动的学生,需有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可不撰写实践心得。实践心得或实践报告同社会实践登记表于20239月开学时收回。

2.说明

1)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设有“优秀社会实践队”“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三类奖项,院团委将在下学期开学后组织暑期社会实践的评优考核工作和奖项申报工作,优先对立项社会实践推至校级评优表彰。

2)以团队申报社会实践或者个人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若该实践有志愿服务性质,可以通过联系学院志愿者协会及时进行工时申请。

(三)实践宣传:积极宣传,创新成果

为保障实践成果质量,鼓励各实践团队和个人进行多元化宣传采用视频(Vlog、短视频等)、图片(影像日志、主题图册等)、文字(采访、宣讲、推文等)等形式丰富实践形式,宣传实践成果,扩大实践影响力。

学院团委将设立暑期社会实践宣传投稿渠道,投稿要求详见“中南大青春公管”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相关推文。

(四)安全管理:有序开展,安全至上

1.活动报备

学生在开展活动前,必须向所在年级辅导员进行报备,详细说明活动拟开展的具体时间、参与人员、天气状况、出行方式、是否有指导教师带队等情况,同时要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活动行程,确保安全。

2.注意事项

在开展社会实践过程中应注重做好安全防护。参与实践的各立项实践团队成员、个人须仔细阅读并填写完成《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6

严禁外出探险、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山等;注意出行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黑车”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农用车和货车,严禁骑乘存在安全隐患的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严禁私自外出留宿,谨慎与陌生人交往,谨慎接受约请、赠与,防止上当受骗;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或学院团委负责老师报告。

3.保险覆盖

各级立项社会实践队、各志愿服务团体、各单独实践学生在活动开展前,均须购买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的人身意外和医疗商业保险。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956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62


附件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探寻我家乡的书香文化”第九届(2023年)暑假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的方案.docx.docx

附件4:关于组织开展“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docx.docx

附件5: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pdf.pdf

附件6: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docx

附件7: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