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全体师生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一、答辩时间安排
一次答辩:2023年4月27日14:00-18:00
二次答辩:2023年5月4日至5月8日(暂定)
答辩分组以各系通知为准。
二、答辩记录及材料归总
1、答辩记录。学生答辩结束后,学生在5天内自行登录论文系统,录入答辩问题和答案,并根据答辩组老师的意见和建议继续修改论文,再次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定稿。终稿提交前,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终稿查重通过后,毕业论文成绩方有效。终稿在2023年5月16日(5月15日24:00)前提交。
2、答辩成绩和意见。答辩小组组长或答辩小组录入老师,在答辩结束后7天内完成成绩和答辩意见录入。
3、论文存档。以班级单位,5月26日前统一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开题报告、初稿、定稿、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答辩记录和最终稿,按学校要求打印和装订,逐一检查材料中的时间对应关系和先后顺序。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应熟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的修改、提交、答辩和存档;指导老师应及时指导、审核,填写评语;答辩组老师应严格履行答辩程序。
2.学生、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应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认真准备,提前了解答辩流程和规则要求。
3.论文应严格从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强化过程管理。
4.因不可抗拒因素,各系确需进行线上答辩的,应在4月2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同意后,报学院本科教学办。
5.答辩后,学生应及时录入答辩记录,按照指导意见再次修改论文,做好终稿提交和论文打印存档工作;各系做好成绩录入、评语书写和论文推优等工作。
四、如以上安排有所变动,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学院进一步通知为准。在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遇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学办余老师 88385592。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办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