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8-09-17浏览:489

第一条班级导师是学院人才培养和本科教学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具体指导者和良师益友,担负着教书育人、落实教学管理工作等职责。为加强我院本科生班级导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班级导师应由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德才兼备、有一定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担任。

第三条2018级本科生起,每个本科生行政班应配备班级导师一名,班级导师的任期一般为4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任期内一般不得更换。但公共管理类专业分流之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对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4个专业方向班级导师予以调整,原则上以系为单位配备班级导师。

第四条班级导师主要职责

1. 加强本班班风和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风和刻苦学习、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 指导学生学习学校有关本科人才培养的规章制度,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类)培养方案和专业分流办法,指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方向)和选课。

3. 引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指导和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4. 引导学生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 经常与任课教师、本班学生沟通,及时了解学生上课和教师讲课情况,帮助提高教学质量。

6. 对学校、学院本科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7. 协助做好本班的教学管理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班级导师工作要求

1. 新生进校时组织学生学习学校有关本科人才培养的规章制度、本专业(类)培养方案和专业分流办法。

2. 每学期组织有关学习态度、学习目标、学习方法、专业思想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至少一次,参加本班学生集体活动至少两次,深入学生宿舍至少三次。

3. 加强考试纪律教育,考前组织本班学生开好主题班会。考试期间除参加校、院规定的监考工作以外,应主动巡视本班考场。

4. 每学期与上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至少谈话一次,帮助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5. 积极参与各类教学检查活动,及时掌握本班课堂教学情况,每学期至少听课三次。

6. 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班级导师工作手册》,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有关会议,汇报本班学生的有关情况。

第六条班级导师工作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计入教师年工作量,经年度考核合格可折合48学时。

第七条学校设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班级导师奖,每年对优秀班级导师进行表彰,学院根据各班级导师表现情况推荐申报。。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018912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