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通知要求,我院对申请2017年“紫光励学金”的同学进行了评审,共评出研究生2名,评选结果及评选说明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11月13日—11月15日。如对评选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请,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文泉楼北205
联系电话:027-88386282
时间:2017-11-13浏览:464
按照学校有关通知要求,我院对申请2017年“紫光励学金”的同学进行了评审,共评出研究生2名,评选结果及评选说明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11月13日—11月15日。如对评选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请,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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