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和接收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05浏览:310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2007年7月第三次修订)的规定,我校今年继续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为了保证今年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灿明  陈小

副组长:刘茂林  向书坚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文贵  刘京焕  刘  洪  朱巧玲  许家林

阮世喜  吴玉兰  张  东  张敦力  张敬东

杨红侠  陈食霖  周晓东  罗良文  胡向阳

赵丽江  徐桂菊  黄汉民  龚先庆  谢艳明

蔡  虹  黎江虹

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以及候选人的确定。

二、教育部下达我校今年的推免生总名额为395,其中学术型推免名额为271(留校限额为244)、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为124。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今年的推免名额除少部分用于特殊人才遴选外,其它计划均按一定比例下达到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请各学院按有关要求和推荐名额,分类别按比例组织学生进行测试后排名推荐。

三、全校各硕士点(含专业学位硕士点)均可接收推免生,各硕士点今年是否接收推免生和接收的名额由各学院合理确定,但在推免生工作开始时向学生公布各硕士点招收计划。具体情况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所公布的2012年攻读硕土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五、为了保证推免生计划的有效充分使用,学生申请和学院推荐时必须注明申请类别(学术型、专业型)、申请校别(校内、校外)等信息,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接收函。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接收函者,该推免生资格作废,空出名额按顺序替补。

六、申报特殊人才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完全符合)

1.英语通过四级;

2.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主干课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4.学年论文在80分以上;

5.经济、管理类学生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

(二)特殊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点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正刊、第一作者)。

2.在国家机关组织的全国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个人二等以上奖励或获省级一等奖;团体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者、二等奖前两名获得者和三等奖的前一名获得者。

3.全国优秀社团一等奖的主要成员。

4.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主持人,其项目经过中期验收合格且被推荐参加全国的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展示。

5.经我校认定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各类竞赛中个人二等以上奖励获得者、团体竞赛中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

6、其它有特殊专长的学生。

申报特殊人才的学生必须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推免生考试并接受学校组织的专门考核。

七、校有关成绩和奖励分计算的几点说明:

(一)必修课(含体育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二)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

(三)奖励分所列每一项奖励计分不得超过两次(篇)。

(四)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认定以学校2009年3月12日印发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准。

八、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九、推荐工作时间要求:

(一)即日起至9月8日各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审查有关材料,提出初选名单。

(二)9月9至15日各学院组织综合测试和面试,确定推免生的最终人选和替补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9月19日将推免生材料报教务部。上报材料包括:

1.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免生名单。

2.推免生的相关材料。包括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见附件2),成绩单,经学院审验的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3.推免生汇总表(见附件4)的纸质及电子文档(申请特殊人才计划的单列)。

(四)9月底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五)9月底-10月初,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到有关学校复试。推免公示中有举报经查实的,取消其推免生复试资格。

(六)10月8日推免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并正式填写推免生登记表,10月10日各学院将登记表交教务部。

(七)10月15日推免生材料报省招办审批,推荐工作结束。

(八)10月中旬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到接收学校研究生招办报名,并按接收学校的通知和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手续。

十、为了保证推免生计划的有效充分使用,凡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又放弃的,减少学生所在学院相应名额的当年研究生公费招生计划和次年推免生计划。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07年7月第3次修订)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与审批表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审批表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