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28浏览次数:42

全校各单位:
  为鼓励高等学校组建研究团队,围绕特定领域或问题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及时向党和各级政府,以及重要行业与领域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以进一步扩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教育部社科司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资助项目”。现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成果形式
  申报成果为年度(季度)性研究(发展)报告,至少已连续公开发布或出版3年。报告名称具有连贯性。已纳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皮书”系列的除外。
  2. 编写队伍
  主编署名可以为个人、课题组或研究机构。主编或负责人须为高校专职教师。研究团队内外联合、主要成员相对稳定。
  3.成果内容
  (1)方向正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2)主题突出。所研究和关注的是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3)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前沿性。(4)学风优良。成果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5)研究报告已产生重要社会反响,包括得到同行和社会积极评价,被实务部门采纳应用。
  二、经费资助
  教育部每年资助30万元左右,三年为一资助周期。鼓励课题组多渠道筹措研究经费。
  三、约定任务及要求
  1、封面标识及出版样式由教育部社科司统一设计,受资助研究报告正式出版时须遵照使用,以保证总体风格相一致。
  2、关于成果报送。鼓励广辟渠道,多途径报送研究报告成果,特别是及时主动地将相关对策建议报送上级领导、党政机关和相关实务部门。研究报告最新成果须及时提交《专家建议》(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或《成果摘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成果处)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教社科司函[2010]73号、100号文件相关规定。
  3、积极扩大研究报告社会影响。(1)与国家级报刊媒体进行合作,每年(季)公开发表(布)研究报告核心成果。(2)每年召开成果发布会暨相关专题研讨会,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参加。观点和数据公开发布坚持内外有别、正面引导原则,切实维护学术安全。
  4、加强原始数据的搜集、调查,不断扩展数据库容量,提升实证研究水平。切实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四、考核评估
  三年为一评估周期,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将停止资助。课题组每年向教育部社科司报送3套出版物,并提交一份自评报告。
  五、申报要求
  1、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高校推荐项数不超过2项。申报工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由于教育部该项目采取限项申报,请申报者于7月1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近三年的研究报告一套提前交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校内推荐。
  3、通过校内推荐的申报者,请于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近三年研究报告3套。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科     研    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